违法与合法

我曾经刷到一个视频,视频里俄罗斯总统普京描述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政权存在违法的问题,正好在今天的日志里,我顺便讲讲我对一个政权的“违法”与“合法”之间的看法。

首先,不论是什么样的政权,都具有代表性这个特质,也就是说有的政治团体代表的是全国人民的权益,有的政治团体代表的是自身政治团体的权益,这两种政权的区别在于授权的不同,也就是说一个是“全国人民”共同性的“赋予”这个政权的权力,另一个是一部分小群体“自我”自发性的“赋予”这个政权的权力。这两种区别,就会衍生出“法律”的“管辖范围”的事情,也就是说无论是违法与合法,都要先将“法律”的“约束”或“管辖范围”的“边界”搞清楚。

其次,对于法律的定义,每一个国家的定义也是不同的,这里面还存在“定义不清”的问题,有些国家的法律是通过共同设立的“立法机构”来完善法律法条的细则,有些国家的法律则是通过“自我”设立的“立法团体”来完善法律法条的细则,而这里面就会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结构和规则才能称作“法律”。在中国,“法律”只是一个统治者的“工具”,如果按照国际上主流国家对“法律”的定义,那么显然“中国”式“法律”并不具备“司法”的主要特征,也就是“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要素,是统治者用来统治那些被统治者的“工具”,显然这种“工具”是披着一层“法律”名词的外衣,行使的,则是一个以“武力”、“信息垄断”、“阶层壁垒”等方式维护自身政权统治地位的一种手段。

所以针对“法律”的定义,我相信未来在“世界合作组织”的帮助下,一定会让所有国家达到一个“共识”,也就是“UHV”项目所做功能的一部分,在“司法”之间不同“定义”的区别中,找到并达到一个“共识”,这种“共识”是基于大家所有人都是以“人类”为基础做出的“共识”,也就是不同人种、民族、文化所“共通”的准则,以一个相同的“愿景”来实施。比如说将“司法”的“特性”一同“定义”下来,都以“公平、公正、透明、公开”为准则进行“定义”,这同时也是实现人类共同未来“愿景”的一部分。又比如说“杀人”这件刑事案件,在各个国家其实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接近相似的“司法处理结果”,那就是一个人拥有杀人动机的时候,将另外一个人或一群人杀死,这在司法的惩戒结果已经“逐渐趋同”,都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来处理,而这种处理结果显然符合人类共同的“意愿”,人们只是缺少一个机构来共同的“执行”这件事。

现在国际上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当一群“俄罗斯”人跑到“乌克兰”的土地上来杀死“乌克兰”人的时候,这种“国际间”的问题就出现了,一个俄罗斯人杀死一个俄罗斯人,可以由“俄罗斯”的“司法”来解决,一个乌克兰人杀死一个乌克兰人,可以由“乌克兰”的“司法”来解决,可如何通过“司法”来解决“俄罗斯人”杀“乌克兰人”这件事呢?到底用的是“俄罗斯”的“法律”来解决?还是用“乌克兰”的“法律”来解决呢?显然要用一套“世界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内共同以“UHV”的“基础”制定出一套“通用”的“司法蓝图”来适用“跨国屠杀”案件的处理,一般小一点的犯罪组织,都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等组织来处理,可如果涉及到的是“国家领导人”的时候,涉及到例如“大规模屠杀”以及“领土”争端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将案件一并移交给“GUD”来进行“执法”。

再回到日志的开头,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俄罗斯总统普京如何描述乌克兰的总统泽连斯基的政权如何如何的“违法”,从现有司法的“边界”可以指出来,俄罗斯的总统普京是没有“资格”去指出不同国家政权的“违法”与“合法”的权利,更没有“资格”去对“领土的边界”进行“改变”,所谓的“特别军事行动”是以“俄罗斯”的国家安全为理由发起的,那么按照现有“实际”情况,乌克兰的“国土安全”显然遭到了“侵犯”,乌克兰人很难维护自身的国家权益,就是因为“俄罗斯”总统普京总是以“核武器”或“俄罗斯军队”为支撑,也就是说俄罗斯总统普京对于“领土边界”的“认知”是基于“武装力量”的“强弱”,而不是从不同国家的立场或“法理”的基础上做出的。那么很明显,在“普京政权”下授权的“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上面,俄罗斯总统普京做出的军事授权并不符合也并不具备“防卫”的条件。

对此,我希望给一个建议,就是建议俄罗斯总统普京不要再乱指责不同国家不同“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一个“俄罗斯人”就不要随意评价一个“乌克兰人”的行为,俄罗斯总统普京并不具备这个“资格”,泽连斯基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还是交给所有的“乌克兰人”来处理更为合适。而俄罗斯总统普京将此次“违法”的“特别军事行动”的“共犯”指出来更有意义,毕竟一个国家想要挑战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武装力量,绝不可能孤身一人。在我看来,如果全俄罗斯人都“认可”并“认同”这样的“特别军事行动”,那么显然“所有”的“俄罗斯人”即便没有出现在战场上,但也同时具备了“共犯”的条件与行为,这在后续GIDN项目出现后,会将“主犯”和“共犯”一并列入黑名单处理。

综上,所以一个国家的人对另外一个国家政权的评价,不具备任何参考意义,因为不具有“资格”,可以对一个国家的某个人进行一些个人观点的表达或评价,但如果俄罗斯人普京先生某天愿意成为了乌克兰人,那么我相信世界上所有人会对来自乌克兰普京先生的言论,进行认真的、深刻的探讨并处理,同时也希望乌克兰普京先生走“司法”的途径将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进行“起诉”来处理,最后感谢所有人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