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老百姓有一个巨大的“误解”,那就是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错,大错特错,且错的离谱。你去问所有的解放军同志,这些军人“听命”于“谁”?最终,你一定会找到一个答案,那就是:中央军委。也就是说所有的解放军最终都会“听命”于中央军委的,所有的兵权也都是一级一级往下级“授权”的。现在问题来了,中央军委是“人民”来“任命”的吗?可以命令或者左右的吗?中央军委是“代表”的“人民”的吗?我来做一个简单的“科普”,虽然一些胆小鬼连“科普”这件事都没有勇气做。听好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军委。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某些百科上面写的非常清楚,这些“领导”解放军的群体,和“人民”没有半毛钱关系。中央军委既不是“人民”选出来的,也不是“人民”可以“命令”的。这些“命令”着解放军的群体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的。所以说,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军队,不是“人民”的军队。那很多老百姓都泪汪汪的说解放军为人民是怎么回事呢?很简单,所谓的“为人民”是“下命令”的“为人民”,这里的“为人民”实际上并不是解放军的天职,而是中央军委下命令“为人民”的,如果中央军委下命令“杀人民”,解放军也“必须执行”的。从这里你们就应该清楚的知晓,解放军维护的是党中央的安全,而不是“人民”的安全,维护“人民”的安全是党中央下命令维护的,下命令不维护“人民”的安全,就不维护。如果你问,那解放军的“军费”以及“武器”的资金来源是从哪里来呢?答案是:人民。你一定会好奇,那为什么既然“人民”出钱养着这些军人,解放军怎么都不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呢?很简单,一句话回答你,这就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这种体制,叫一切由“党中央”说的算的体制。你一定会好奇,那如果,如果党中央干坏事呢?会不会有“法律”来制裁呢?中国的“法律”和国际上主流发达国家的“法律”是不一样的,中国的“法律”是“统治者”也就是党中央用来“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这里的被统治阶级指的就是“人民”。也就是说,“法律”是用来治理“人民”的,不是用来治理党中央的。前阵子不是新颁布了一个“民法典”吗?问你一下,就没想过为什么叫“民”法典吗?怎么不叫所有人的法典呢?所以中国的法律只是“统治者”用来统治人民的“工具”,不具备“司法”体系里典型的要素,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非常重要的要素。所以说,如果党中央干坏事,是没有办法从“法律”的途径解决的。当然,今天这篇日志不是来解决所谓问题的,仅仅是一个“科普”,我知道有太多的老百姓还蒙在骨子里,不清楚“解放军”真正维护的谁的安全,我相信这些知识,你懂一点就一定比不懂的强。你知道为什么其他国家的军队叫做“国防军”而不是“解放军”吗?因为国防代表的是“国家”的防卫武装力量,而“解放军”是不能称之为“国防军”的,因为“解放军”维护的是“党中央”的武装力量。从定义上讲,类似于“私有组织”的“武装集团”,而不是国家防御力量。希望今天的日志,可以帮助到一些对“解放军”存在一些“误解”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