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与执法

指控的前提,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发起的走正常司法程序的行为,只有在这样情况下的指控是有效的;执法的前提,是在拥有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司法体系下,在相关司法机构的授权下,授予一些执法机关执行的权限,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的执法才是有效的。一个扮演着“世界警察”角色的“美国”和“以色列”这俩国家,我好奇的是谁给这俩国家颁发了警官证,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认可的机构给这俩国家颁发的,还是这俩国家因为手握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后,自己给自己颁发的“警官证”+“法官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