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 Kirk 被刺杀

首先谴责任何刺杀的行为,即便是观点不相符,也不应该以“暴力”的手段在超脱于“法律”的框架外对一个生命进行剥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只有人人都有一个共识,针对任何违法行为走“公认”的“司法”程序,才能树立“司法”的权威,同时人们在“法律”的体系下获得安全感。

我看了杀手刺杀的视频,现场只射击了1发子弹,导致Charlie Kirk死亡的就是那颗射向颈部的子弹,造成颈部大动脉出血以及当场对脖子上的神经进行破坏而直接身体出现僵直的状态,从受害者衣服的飘动状态来看,枪手的射击方向不大可能是从屋顶上方的角度向下射击的,这个最后由警察以及相关鉴定人员做最后的确定。

如果是一名狙击手在远处射击,一般情况下会发射2发子弹,第一发用来测试以及修正弹道,第二发才会直接命中,当然我不是什么军事专家,我只是稍微了解了一点狙击手射击的常识,远处射击会考虑到风向等因素,所以修正弹道在某种情况下是很重要的事情,而只发射一发就离开现场,我的感觉是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射击有信心,要么就是目的不是刺杀受害者,不过从受害者衣服的飘动状态来看,很有可能发射点不在屋顶,当然了,这些都是我自己个人的猜测。

针对这次刺杀行为,我个人的看法是很有可能是这名杀手有2个目标:

1,公开的震慑。如果真的想要杀死这名受害者,完全没必要以这种公开“处决”的方式,我曾经就感受过一些“间谍”使用一些“暗杀设备”对我进行折磨,想要杀死一个人完全可以悄无声息、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解决,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这是一种“公开”的“震慑”。

2,未必要杀死。从各个现场的民众拍摄的刺杀视频来看,子弹的方向似乎并不是直接对准脖颈的位置,更像是击中身体,而不是直接对准头或脖颈的位置,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杀手并不是想要彻底杀死这名受害者。

接下来就是为什么要刺杀这名受害者,也就是这名杀手的作案动机。这个我就完全没办法判断了,因为在没有抓到凶手前,任何作案动机都可能存在,不过我倒是倾向于从这名受害者曾经发表的言论来判断杀手的作案动机,我并不了解这名受害者曾经发表过什么样的言论,但是杀手选择在如此众多民众的现场进行刺杀,很有可能和这名受害者在此次活动中发表的言论有关,这种刺杀行为,目的就是达到震慑的作用,而震慑作用的最大效果肯定是在民众聚集众多的情况下实施,不过从这名杀手刺杀的行为上判断,所有的射击目标只针对的是这名受害者,并未对其他民众造成任何伤亡,所以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震慑,但是动机是什么,这个就交给后续警察来调查处理了。

紧接着特朗普发表了刺杀后的言论,特朗普这个小伙子有一点憔悴,有一点悲伤,可能这个受害者和特朗普的关系有一定联系,不管怎么说,我也还是倾向于不要通过“暴力”来治理“暴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针对那些不愿意从“司法”上解决问题的人,恐怕“暴力”是针对这些不走“司法”途径的人最能听得懂的语言,因为“法律”的条文如果不愿意去阅读,那只能阅读“子弹”的弹道了。愿世界少一些“暴力”,多一些“和平”的意愿,也希望人人都有一个从“司法”途径来争取自身权益的习惯,我相信这样子犯罪率自然会随着“司法”的普及而下降,直到所有人不再走“暴力”的途径,而走“法律”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