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色列袭击伊朗的看法

一个人,拿着一把枪指着别人,并强迫别人不允许造枪或拥有枪,这样的行为我会称之为“野蛮”;另一个人,先放下自己的枪,以礼貌的方式询问对方,是否可以停止造枪或者放下枪,这样的行为我会称之为“文明”。有没有想过,别人造枪是因为来自“威胁”,而你用枪指着别人,恰恰印证了别人受到的“威胁”。

对于以色列袭击伊朗的行为,有几个问题需要问的,在问问题之前,先确认是以色列最先发起的攻击行为,并且造成了人员的伤亡,那么问题

1,伊朗是否拥有可进攻型的核武器,是以色列已经掌握足够的证据“证明”了伊朗存在核武器,还是仅仅伊朗“可能”拥有核武器?以色列的攻击行为仅仅是因为自己“恐惧”对方拥有核武器,就对其发起了攻击吗?是不是别人也可以因为“恐惧”以色列就发起对以色列的攻击,毕竟以色列“已经”拥有了“核武器”,就“更危险”,不是吗?

2,内塔尼亚胡声称为了以色列的安全,为了欧洲国家、美国以及世界的安全袭击了伊朗,那么,谁“授权”你这样做了?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扮演一个“世界”的警察来“执法”呢?你有“执法权”吗?凭什么你的攻击行为代表了全世界呢?

3,如果以色列的袭击是因为伊朗的“残暴独裁统治”,为的是“解放”伊朗的民众,那请问你有问过所有“伊朗”人看法了吗?有经过伊朗人民的同意了吗?难道一个“残暴独裁统治”的伊朗,伊朗人民自己不会抵抗吗?伊朗人民请求以色列来扮演一个“拯救者”吗?

4,如果以色列是一个正义并且做事情公平公正的国家,那以色列又有什么理由害怕伊朗国家生产所谓的核武器呢?又何必恐惧一个可能持有核武器的国家呢?是因为杀了很多的“伊朗人”或者“巴勒斯坦”人而害怕的吗?

5,核能、或者核能的利用,由本国国家自己做决定,我从没有见过伊朗干涉以色列的核能开发,相反,倒是以色列在不断的干预。那么问题是,你又有什么“资格”来决定其他国家的核能发展呢?伊朗人民要听从以色列的吗?

核武器这种东西,在我眼里其实很简单,要么大家都没有核武器,要么大家都有核武器,谁也别想通过使用使用核武器来威胁谁。如果某一些国家拥有核武器,那么你又有什么办法阻止这些国家会以核武器为威胁,去侵犯其他非核国家的利益呢?可以看到俄罗斯不停的在对乌克兰展示自己的核力量,这不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想要让其他国家不要拥有核武器,难道那些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不应该最先“自己”销毁所有的核武器做个示范,这样不是更安全?毕竟非核国家没有核武器,而有核国家是拥有核武器的,相比于非核武器的国家,有核武器的国家难道不是“更危险”吗?别人连核武器都没有,而你拥有核武器,反而要求别人不要造核武器,你怎么可以自己拥有核武器,却拿着你的核武器指着别人的脑袋,告诉别人,造核武器很危险,不许别人造,而你自己却不放下核武器呢?有核武器的国家不是比没有核武器的国家更危险吗?你为什么不先自己放下核武器呢?为什么呢?

因为你相信你自己的枪,但你不相信别人,你认为别人有枪很危险,可你却拿着你的枪威胁别人,强行让别人去相信一个拿着枪的你。只许你自己相信你的枪,不允许别人相信别人的枪吗?你都拿着枪指着别人脑袋了,不是更不值得别人相信吗?

其实很多的西方国家都把“民主”和“文明”做为政治棋子,强行的输出所谓的“民主”或者“文明”,这里面有两个自相矛盾的地方:

1,别人为什么一定要接受你所“定义”的民主呢?或者你的文明怎么就能代表文明了呢?

2,既然民主讲究的是人人平等,“赚钱”的时候你希望别人要和你一样人人平等,怎么拥有核武器的时候,你怎么不提人人平等了呢?你像美国和以色列人人都可以持有枪,国家也允许有“核武器”,既然以色列和美国那么的关心伊朗人的自由,为什么不把伊朗人也当“以色列人”一样,也允许所有的伊朗人持有枪,也让伊朗持有核武器呢?以色列感到“害怕”,所以需要有“核武器”保护自己,伊朗也感到“害怕”,就不能用“核武器”保护自己吗?

一个人买了一把菜刀,你担心他的菜刀砍你,所以你先下手为强,先把别人给打了。请问别人砍你了吗?你想要打别人,不是等到别人“砍”了你以后,你再做出回应吗?你只是担心别人买菜刀来砍你,所以打别人是“合理”的,那别人也担心你拥有枪是要打别人,别人要打你是不是也应该是“合理”的?

刑法里,有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实施”犯罪行为,如果别人只是拥有菜刀,但是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情,你以对方持有菜刀威胁到你的安全为由,先对别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在“犯罪”,因为你的“犯罪”是建立在你自己的“想象”或者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别人没有“具体的犯罪事实”,而你事先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个先实施犯罪行为的才应该是“重罪”。

现阶段,在以色列对伊朗实施打击的状况下,伊朗甚至连核武器都没有,而以色列却以“铀浓缩”的量或者“可能”威胁到以色列的安全,直接给伊朗定罪并实施了打击,这本身就是“犯罪”,那些所谓的“声明视频”也不过是给自己的“犯罪”找“借口”罢了。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观点的最后附上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为自己“辩解”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