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假法院

很多人都听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行使的是“独立”审判的权力,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这个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实际上这也是用来“骗人”的,法院“看起来”是“独立”的审判,但实际上“共产党”是可以“干预”的,讲的更直白一点,最终下判决的是“法官”,而“法官”是“必须”要听“共产党”命令的,理论上讲,“共产党”要求“法官”这个案子怎么判,就应该怎么判,再准确一点的描述,那就是“法院”只是“骗人”的“空壳”,下判决的是“法官”,理论上与实际上全部是案子怎么判由“共产党”说的算,和“案件”本身无关,“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