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政客”会使用一些“肮脏”的“手段”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最重要的“动机”都是来自于想要“控制”对方,只要不故意“陷害”别人,一切都是相安无事的,越是想“陷害”别人,最终都会反噬到自己的身上。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经常会使用一些“流氓”的手段来控制一些国家,也许国际上有“国际法”,但是缺少了重要的“执行”机构。所以才导致一些国家仰仗自己的军事力量、科技力量来霸凌其他的国家。再加上大多数人们都往“金钱”上看,就很容易被使用“金钱”的人所操纵,想要打击“真正”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不把那些背后让“以色列”发动种族屠杀的“政客”给“揪出来”呢?是谁允许这些军队进驻加沙,又是谁在幕后指使这些人进行“屠杀”行为的?
这些真正的“罪犯”不去查,反而去查那些没有犯罪的人,甚至往没有犯罪的人身上“故意”的去“制造”一些犯罪行为,这种故意栽赃陷害的人,难道自己就没有罪吗?少花一些时间去操纵别人,多花一些时间去研究那些利用“金钱”来操纵别人的人,甚至发动战争的人,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犯罪分子”,怎么,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给你“金钱”了,所以这些人就“无罪”了?
要知道,当你拿了“犯罪分子”的钱,相当于你和犯罪分子一样,与犯罪分子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