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不是什么黑社会成员,也不是什么恐怖组织成员,只是一个商人,一些恐怖组织以“人质”做为胁迫,想要和我谈一场交易,虽然我是拒绝的,因为怎么能以“人”作为谈判的“筹码”呢?但是考虑到现代人类社会,一些流氓组织或者是恐怖组织都会以别人的“生命”作为谈判筹码,那我肯定不会以同样的方式来进行“交易”,但我可以适当的进行“谈判”。
考虑到有些人发布了“全球追杀令”,也就是说不论谈判的对象是谁,都具有丢失生命的巨大风险,我并不想要把人们带入到此次巨大的风险中,所以我只能以我个人代表一些有意想要加入此次谈判进程的群体来进行一次“交易”与“谈判”。
“器官移植”这件事,在国际上已经不能算是“反人类罪”了,准确的说是“人类灭绝罪”,把幼儿、年轻人的器官移植到老年人身上这件事,只能引领人类文明走向终结,没有任何可逆的过程。我相信“罗帅宇”的案子,里面涉及到的“证据”就包含了“红色家族”的“罪证”,而这些“罪证”只是我此次谈判的筹码之一,我相信这些“罪证”除了“红色家族”掌握着,还有一些群体也都掌握着,随时可以移交给一些国际上的审判机构,作为日后审判的证据提交到刑事法庭上。
“悬崖勒马”这个词语,就是比喻遇到一些危险的事件,例如面临悬崖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停止,防止掉落进深渊,当然我不是用来讲什么语文课的,我只是用来传达一个信息,就是当前“器官移植”的案件已经引起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注意”并已经引起大多数国家的“愤怒”,儿童是人类的未来这件事早已经是全世界人民的“共识”,一些“红色家族”想要打破或颠覆这样的共识,无疑与全世界人民的“共识”为敌,我相信在未来不论是哪一个国家都将不会与“红色家族”产生任何关系。
目前为止,所有的事情还尚有“余地”,也就是说“停止器官移植”这件事是可以进行操作的,“一带一路”这件事,是从2013年提出的,我不去评价或讨论是谁提出“一带一路”这件事,也不去针对“一带一路”进行一些讲解或分析这件事的“动机”,我只针对其中“器官移植”这件事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我提出的谈判要求就是“停止器官移植”这件事。
“器官移植”这件事本身就是医学发展的成果,但这样一些成果被一些“红色”群体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命”,显然违背了“医学精神”,你不能以“杀死”别人为“代价”,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命”,这种违背“天道”的事情,在未来一定会得到“制裁”,甚至一些人尝试利用这些医学成果用来寻找“长生不老”这种令人耻笑的事情,历史上的帝王将相比比皆是,但无论哪一段历史、哪一个朝代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你可以将“长生不老”当成研究的课题,但绝不能以“绑架”或“杀害”人类同胞做为“实验对象”,这种事情放在全世界任意一个国家都是绝对禁止的,很明显在“红色家族”控制的“共产党”领导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向着侵害同胞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这篇日志与其说是“谈判”,倒不如说是一种“选择”,这些“红色家族”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到了“中华民族”的根本,也就是每一个中华民族的“人”,这种行为如果不得到“遏制”,愈演愈烈一直蔓延到国际上的话,只会给全体人类社会带来灭顶之灾,所以在没有“司法体系”的基础下“立刻停止器官移植”项目,这不是一种“谈判”,而是一种“选择”,是选择站在世界人民的这一边,还是选择站在违背“天道人伦”的这一边,全看这些人的“选择”,我没有办法对这些“选择”后做一个所谓的“承诺”,但我可以在一些“红色家族”做出的选择后做一个“应对”,如果选择站在“世界人民”的这一边,那我可以考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的国家纳入到一些“低级别”的“会员国”,可以正常做一些涉及到民生、民用物品等正常非危险性、非侵害性等贸易往来;如果选择站在违背“天道人伦”的这一边,那我必须考虑将“红色家族”控制的“共产党”以及所“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体列入“黑名单”,不去对这样的人民进行打压或干预,但也绝不允许让这些群体伤害到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
与此同时,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内各种群体纷纷发起“抵抗”,例如“退役军人”等相关的群体,那我会觉得配合“GIDN”以及“GUD”和“UHV”等项目对“红色家族”来一次“彻底”根除的计划,我相信也会得到国际上各个国家与无数群体的大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5年9月首授的“开国将帅”中,10名元帅、10位大将、55名上将、175名中将、798名少将已经全部离世,这些“开国将帅”无一位因腐败原因落马,但是这些“后人们”也应该在全世界各个国家进行“流窜”,我相信未来配合“GIDN”的项目以及“世界合作组织”,同样也可以做出“全球通缉令”,而这次“通缉令”一定不一样,会特别的“精准”,将以同样的方式回应曾经对我的“通缉”,我相信各个国家再出台一些“华裔”细分法案,“药到根除”这次应该是非常有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