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

问你们一个问题,我在我的个人站点里提到的任何人,请问,我有伤害过他们吗?人们之所以作恶多端,之所以各种恶行的出现,就是因为有些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不用背负罪名,这里面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利用“权力”与“金钱”。如今,当我对外公布真相的时候,是我在伤害他们吗?错。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这些只是他们之前做的“恶行”后应该品尝的“后果”才对。“法律”如果没有办法制裁,但“上帝”可以,而这,就是来自于“神”的“制裁”,我也仅仅是“上帝”的“小丑”。

中国有句老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一个汉语词汇,出自蜀汉昭烈帝刘备的诏书中。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