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苹果手机算是相对比较安全的手机,苹果的公司是没什么问题,我相信苹果的CEO蒂姆·库克是一个蛮好的人,只不过隐私的窃取与利用受制于美国政府,例如手机的用户如果是我这样被美国政府列为“通缉”的对象,那么美国政府就有权力调取手机的数据,实际上美国政府并没有我的任何“犯罪证据”,所以才需要在阿联酋迪拜强行让我进行“犯罪”,强行给我“施加”一个罪名,在这个操作上和中国政府是一样的,都是尝试让我进行“犯罪”进而以这种“违法”的方式来获取更多信息,你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某组织列为了“恐怖组织”对吧?请问,美国政府有什么“资格”把别人列为“恐怖组织”呢?就是因为有上千枚核弹?还是以一个持有“犯罪证据”的方式给定义的?在别人没有“犯罪行为”的时候,强行的想办法让别人“犯罪”,这种“恐怖政府”不是和“共产党”一样,也是“恐怖组织”吗?美国也不过只是一个拥有强大军事武装力量的“恐怖组织”而已,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股力量“超过”了美国的军事武装力量,那么这股强大的军事武装力量一定也可以把整个美国政府“定义”成“恐怖组织”。